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0-07-30

7月23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0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及我市2020年上半年治污攻坚工作亮点、公布2020年上半年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解读生态环境部门稳企安商最新政策、介绍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公布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邓耀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年、考核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以“闻风而动,未闻风也要动”的作风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态势不断深化,攻坚路径更加精准,攻坚的成效更加全面凸显。

今天的发布主要内容是介绍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及2020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亮点;通报2020年上半年大气、水环境质量状况;解读《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介绍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杜敏 发言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曹英姿 发言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2020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成绩喜人。下面由我来通报上半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6月,中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二;1-6月,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

2020年1-6月,中山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2.61)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0%,在珠三角排名第4位,全省第8位。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182天,其中优为120天,良为53天,轻度污染6天,中度污染3天,达标天数173天,达标率为95.1%,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0.1个百分点。PM10、PM2.5和NO2的平均浓度分别为32、18和21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5%、28.0%和27.6%;臭氧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28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3%;SO2的平均浓度为4微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0%;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毫克每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1%;上述六项空气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

2020年1-6月,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磨刀门水道布洲、珠海大桥断面、洪奇沥断面、横门水道中山港码头断面4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南沙湾及板芙大桥断面水质均值分别为Ⅲ类及Ⅴ类,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3.3%,地表水劣Ⅴ类断面为0%,达到省与我市签订的《中山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目标要求;兰溪河、泮沙排洪渠及中心河3条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提前1年消除劣Ⅴ类,1-6月均值水质可达II类、Ⅳ类及Ⅲ类;1-5月,我市在全省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第9位,水质改善幅度排名第15位。内河涌方面,2020年第二季度我市共监测河涌1096条/段,与去年同期(13.5415)相比下降8.50%,全市劣V类河涌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68条/段,下降率24.49%,环比减少66条/段,占比减少6.02%,河涌总体水质有所改善。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胡子冠 发言

大家上午好!2020年上半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蓝天保卫战方面。一是市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及时通报各镇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黑点”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我市禁燃区政策,推进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三是加快VOCs省、市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上半年完成综合整治企业数249家,完成率为82.5%。四是推进建设5个碳普惠试点社区、校园或企业减碳项目。

碧水攻坚战方面。一是推进全市15个流域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其中,市住建局负责的中心组团恒大二期排洪渠整治工程已初见成效,市水务局负责的非中心组团8个流域4个项目已启动。二是定期公布河涌水质状况和镇区水环境质量排名。三是建设全市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目前259个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安装验收已全部完成。四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调查及建设工作。

净土防御战方面。一是完成了40个地块布点采样方案的线上专家评审,开展了16个地块的现场采样。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土壤环境排查与潜在污染区域详查工作。三是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中山市2020年度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作。四是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二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落地,布局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三是启动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建设、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管家服务等项目,完善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数据核查。四是开展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专项排查行动。

企业监管和服务方面。一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上半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685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7906家次;对全市2756个“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以及67家动态清单进行全面“回头看”。二是开展2020年前山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通过中珠交叉执法、市镇联合执法排查流域内419家排污企业。三是加强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重点新开工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环评的跟踪服务。上半年,全市豁免项目环评手续835个。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较大进展,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组建一支生态环境专家志愿服务队。我局组织41名专家志愿者建成“中山市生态环境专家志愿服务队”,为企业提供环境建议及技术咨询服务。志愿服务队的首项任务是深入涉VOCs排放的重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今后,将通过网络答疑和“上门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环评、治理、监测、验收、核查(调查)等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服务。

二是引入AI技术监管大气环境问题,强化北部镇区烟尘排污监控。针对镇区露天焚烧和无组织焚烧,我局引入AI技术实时监控北部镇区烟尘排污:通过高清摄像头,AI技术将自动分析识别、实时捕捉燃烧和排烟现象,锁定来源,拍照取证,生成事件并上报。

三是首次摸清岐江河沿岸139个入河排污口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承接了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今年4月7日起,参考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经验,通过人工沿河摸排加无人机空中拍摄的方式,历时45天首次摸清岐江河沿岸所有139个入河排污口、河涌、涵闸等情况,采取“贴标签”管理+数据信息对接方式,保障水污染溯源、精准治污。此次调查是省内首次开展的中大型河流的全面排查,为我市申报全省排污口整治示范试点城市奠定基础。

四是研究制定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具体内容稍后将我局胡子冠副局长详细介绍。

五是环境科普深入人心。我市制作的土壤污染防治科普动画被国家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广东省唯一的“2019年优秀生态环境宣传产品”。

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入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啃硬骨头”的攻坚期。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治理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我局将立足于最不利的形势谋划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对工业锅炉燃料使用及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快生物质锅炉烟气检测进度;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进公交车纯电动化;提高臭氧污染防治能力,推进VOCs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低碳体验空间建设、减碳硬件设施引入等工作。

二是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力保全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66.7%;对全市1041条河涌开展全覆盖水质监测,对15条黑臭水体开展监测评估;实施镇区水环境质量排名,发布超标预警。核查整治36539个入河排污口,推进农村污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开展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和近岸海域污染整治,保障入海河流稳定达标。

三是坚决打好净土防御战。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重点工业园区土壤污染状况的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出台《中山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技术指引》。

四是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我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和固体废物地方立法工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

五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跟踪协调省市重点重大项目,及时解决环评问题推动项目落地;有序推进纳入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各行业领域排污单位的发证工作,加强后续监管。构建全市统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依托科技精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六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进环境执法。落实前山河行动等交叉执法和镇区联动监管机制;核实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调度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启动交办案件现场后督查。修订完善《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接下来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冲刺期,我局将发挥主力军和先锋队的作用,坚决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助力中山重振虎威。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市委书记赖泽华在中山市奋战2020年工作动员大会上指出:要全力推进“稳企安商年”。企业有未来,中山才有未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遗余力扶持、服务企业。2020年上半年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稳企安商力度,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

2020年4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豁免名录》),规定自4月15日起纳入《豁免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下面由我简要介绍一下《豁免名录》的主要内容及制定意义。

豁免环评的建设项目名录,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以下建设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

一是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建设项目;

二是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扶贫建设工程、民生水利设施、碧道、绿道、古驿道建设等有关项目;

三是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的改造项目;

四是除上述情形外,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

五是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豁免名录》共涉及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30个行业合计61个类别的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其中包括了大部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制定《豁免名录》主要有以下意义:

一是能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豁免名录》不再将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纳入环评管理,优化了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该严则严、能简则简。

二是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通过采取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的新机制,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创造公平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助于引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豁免环境影响较少的行业,引导企业往科技高、污染少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在市级层面,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营造暖企惠企扶企稳企的营商环境,我局出台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这是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对十八条措施进行简要的解读。

“十八条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分别是高效便捷,优化审批服务;利企惠企,革新环境监管;加强帮扶,营造守法氛围以及固本强基,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高效便捷,优化审批服务”。从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从更优化、更简化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标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强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对重大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办;按照“清单制+进度表”方式加强跟踪服务。

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对符合《豁免名录》的,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对部分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有关编制内容;将海洋环评与项目环评合二为一。

实现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相联动:企业可同步取得环评批复意见及排污许可证。

改革总量指标审核与管理:进一步优化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市级或以上重点项目安排重点项目专项支持量。

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强指导、帮扶,今年9月底前完成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二是“利企惠企,革新环境监管”。以无事不扰、审慎包容监管为原则,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

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制度:严格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施“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等分类监管措施。

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建立轻微违法免予立案处罚制度:出台环境轻微违法免予立案处罚清单,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

落实环保信用修复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对企业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失信企业主动改进环境行为。

三是“加强帮扶,营造守法氛围”。通过对企业精准帮扶指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包括:

推行“环保管家”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将为重点企业提供从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等“全流程”技术咨询,从环保政策解读、环保问题咨询、环保决策指导、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

开展“万干扶万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联系服务,协调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问题。

加强对企业技术帮扶:组织专业团队为企业提供技术帮扶,比如对我市纳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的企业开展帮扶整治,建立VOCs企业分级管理体系。

强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管理:加快推动我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的提升;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规范土壤污染管控: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调查过程、报告评审及备案“全流程”;简化调查手续。

进一步优化环境功能区划:对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调整,为我市预留产业发展空间,为企业发展松绑。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等多种渠道,加强对企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技术的解读和宣传,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治理社会责任。

四是“固本强基,健全保障机制”。要做好稳企安商工作,必须要求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我局将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在我局移动执法系统中增设执法评价栏,公开监督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执法纪律回访机制,监督环境执法人员执法纪律情况,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立足生态环境局职能定位,不断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良好作风形象。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邓耀杰发言

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自2018年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按照中央、省、市扫黑办相关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成立了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发布工作和实施方案,积极排查生态环境领域内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多措并举,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

截至目前,我局已梳理出20多条涉黑涉恶线索深入调查,最终上报有效线索11条,其中包括沙溪镇“凤凰山”非法倾倒垃圾案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我们将以书面形式向各位公布。

在行业治乱方面,我局开展了“散乱污”综合整治等一系列行动。2019年排查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共计2823个,已100%完成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企业84个,现已整改过半,完成42个。2020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勇挑重担,主动作为,通过专项行动等措施严厉惩治涉黑恶违法犯罪。

一是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关于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部署,按照市扫黑办要求,2020年5月我局决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尤其是“散乱污”企业开展重点整治。

二是开展“六清”行动;为做到“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响应开展“六清”行动的号召。第一,积极学习上级扫黑办“六清”行动相关精神。6月我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上多次传达《关于落实“六清”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要求第二、三季度重点在“清”字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带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力,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第二,对已有的生态环境涉黑涉恶和行业治乱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档案整理等方式,对未办结的线索追踪进度,对已办结的线索再核查、找缺漏,对“回头看”发现的一些生态环境领域易发频发的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从问题入手,督促相关科室和镇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排查,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做到“线索清仓”。第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六清”行动顺利开展。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在“建”字上下功夫,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局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后续也将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更新,以确保“六清”行动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为避免人员变动等情况导致扫黑除恶信息报送工作迟报、漏保,我局扫黑办再次要求局各部门和分局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更新扫黑除恶专责人员,加大信息报送频率,挑选部分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和局网站进行宣传报道,确保专项斗争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紧盯重点线索和重点案件,召开例会开展专项行动推进整改落实。我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线索排查例会,对近期收报的相关线索和上级挂牌的重点案件进行研判和分析,确定进一步工作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核查。对挂牌和转办案件,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核查和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涉黑线索核查成效,确保“线索清仓”。

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始终摆在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和方向,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坚决铲除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现场答疑环节

记者问答:

中山日报记者:

根据去年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去年下半年受高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达标率出现下降,那今年下半年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呢?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曹英姿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臭氧是2019年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全国性大尺度、长时间和高浓度臭氧污染的输送影响增强,高温天气持续加剧了本地臭氧生成,导致中山臭氧浓度显著飙升并出现连续超标。今年,加强臭氧污染防治依然是我市提高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标率的关键。我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提升中山空气质量:

第一,科学开展大气污染减排,加强污染源治理。

在工业源方面,继续推进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对工业锅炉燃料使用及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省、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综合整治,发挥专家和技术服务团队力量,精准施策。

在移动源方面,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推进公交车纯电动化,加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检查和管理,规范船舶燃油供应源头管理。

在扬尘防控方面,加强部门联动,继续组织开展泥头车遗撒污染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冲洗降尘力度;加大对无照流动经营和露天烧烤档的整治。

第二,提高大气污染预判能力,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一是完善监测体系,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联动工作。加快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减排清单。二是在污染天气期间,通过增加洒水频次、加强交通疏导、集中查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实行最严处罚等强化措施,提前防范和压制污染态势。三是利用“9+300”大气环境质量网格化监测体系,实现监测、预警、执法等精准监控,提升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四是健全“片警+巡警+特警”三警协同的大气环境监管体系,组织顶尖专家形成大气环境智库,提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一地一策”“一时一策”治理方案。

南方日报记者:

根据《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开办企业有什么更便利的政策?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开办企业这方面主要包括“一缩短两简化”:

一是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环评审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法定是60工作日,我们已经压缩到20个工作日,现在进一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比如学校、旅游开发等项目,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

二是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按照《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部分以前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现在豁免,不需要进行环评,比如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以前的管理要求,要编制环评文件,经过审批才可以建设,现在豁免,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海洋工程项目以前是要单独编制海洋环评文件,如果一个工程既涉及陆地工程,又涉及海洋工程,就要编制两份环评文件,现在合二为一,只需要编制一份总体的环评文件。

三是环评内容进一步精简。实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可简化有关编制内容。

南方都市报记者:

豁免环评手续是否意味着建设单位不用承担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子冠回答: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豁免环评手续并不豁免建设单位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责任。建设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仍须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项目如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应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仍然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生态环境部门仍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邓耀杰总工程师:

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同时也衷心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宣传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治污攻坚的艰巨努力和环境改善的突出成效,推动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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